2017年第21期:建议在全市推行垃圾分类处理
市政协武陵区活动组反映:近些年来,常德市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城区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各类垃圾基本实现了日扫日清。随着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全面科学长效推进垃圾的分类处理,实现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问题已刻不容缓。以武陵区为例,目前制约垃圾分类处理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居民的意识不强。一方面,少数居民为图省事,往往对生产、生活垃圾一扔了事;另一方,居民对于垃圾箱设置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界定不清楚,容易造成随意乱扔的情况。据统计,武陵区每天有近600吨居民生活垃圾没有经过分类处理,被直接拖运到德山焚烧发电厂焚烧。
二是政府的监督不够。目前,市政府对垃圾的分类处理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环保、环卫、城管、住建、药监、卫生等部门呈现出“九龙闹海”的局面,导致监管力度不到位。
三是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不高。全市垃圾的资源回收利用多是通过社会废品回收、焚烧发电等方式进行,垃圾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不足30%,绝大多数的垃圾被填埋处理掉。
为此建议:
1.制定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法规标准。在分类减排的基础上,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到依法实施的轨道上来,理顺责任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和产生垃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工作规范。
2.加大垃圾回收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垃圾资源回收、有毒有害物品回收处理、餐厨垃圾回收等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资金、税收、技术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促进垃圾回收企业的发展壮大,提高垃圾的可回收利用率。
3.强化全民对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观意识。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垃圾危害的认识,从垃圾产生开始就进行分类处理。同时,加强对垃圾箱分类标识的合理设置,让群众易读易懂,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领导批示意见
涂碧波:请市城管局研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