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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3-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九三学社常德市委会专职副主委牟杰智、武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产业办主任胡亿彬反映: 2022 年9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会议强调“要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要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功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快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农村卫生工作是村级事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医生是村民健康的“守门人”,应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网底作用,提前介入、自加压力,利用专业医学知识兜牢农村第一道防线。

一、乡村医生面临的主要问题

1. 身份问题。村医队伍面临着“半医半农”的身份尴尬,以常德市为例,目前该市村医既无工资也无社会保障,又不得不脱下“白大褂”种地,维持生计。

2.待遇问题。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出售的药一般都是基础药,每年只有公共医疗卫生补贴。加之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人口流动较大,长期居住在村里的人员并不多,村医收入普遍较低,如常德市武陵区某乡镇村医每年行医的收入平均为 3.5 万元。

3.制度问题。一是乡村医生没有养老保险,导致乡村医生“新人难进、老人难退”,老一辈的村医缺乏养老保障,不继续行医很可能就失去了经济来源。二是乡村医生的退出生活补助太低。按照目前政策,村医行医5至8 年,每月 120 元,8 至12 年则每月 150 元,12 年以上每月 180 元,因此乡村医生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了村医服务空白村。

4.人才断层问题。除履行自己的基本医疗工作外,按照规定,村医还担负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大,还要承担一定的行医风险。特别是近几年疫情期间,乡村医生要花大量的时间从事防疫工作。由于待遇低、保障不到位年轻人不愿意从事村医工作,目前乡医群体中有 65 岁以上人员仍在坚持工作。

二、相关建议

1.为乡村医生明确身份。通过优化整合乡村医生队伍,把符合条件的村医留下,整合之后的人员明确身份,按照“定岗不定人”的原则,享受乡镇卫生院职工同等对待,结合乡村医生一体化,统一管理。目前已有重庆市、广西省实施“乡聘村 (社)用”的政策。

2.建立完善村医保障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医生保障制度。通过转变乡村医生身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财政、村医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使村医实现老有所养。为村医购买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降低职业风险,解决后顾之忧。

3.逐步提高村医待遇。乡村医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方式发放,基本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绩效工资与工作量相挂钩,由主管部门考核确定,并建立随工龄增长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村医奖惩机制,明确职责、严格奖惩,更好地调动村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退出村医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生活标准逐步提高。

4.推进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按照“一村一所”的原则实行人、财、物、设施、药品的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统筹管理实行一体化的乡村医生优先纳入编制内,按照公有制村卫生室模式调度管理。

本信息被省政协社情民意2023年第63期采编,被省领导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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