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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法治精神 优化营商环境 王恒明委员代表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发言

发布时间:2019-12-25 信息来源:政协常德市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采取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措施,为提高企业经营的安全系数、减少投资风险、降低经济运行成本、增加投资者信心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下发了《常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常德市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督察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由中共常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举报。二是执法行为明显规范。近年来,先后通过采取案卷评查、深入企业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结合常德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常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四项制度”的出台将有效防止破坏营商环境的不当执法行为发生。三是法治氛围逐步升温。邀请原国务院法制办、原省政府法制办及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为全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授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在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公职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少数单位没有对干部职工进行法治教育培训,作决策、办事情不依法依规、不按程序的现象仍然很多,反面案例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不优。执法不规范,仍然存在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三是行政审批和涉企服务效能不高。尽管我市在简政放权方面了大量工作,“市民之家”隆重面世,并向社会公布了1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常执业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等,但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部门之间数据没有实现共享,对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速度不可避免产生了一些影响。

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使市场主体在法治的框架内游刃有余,公平、自由的呼吸,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当前,我市正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可谓时势所趋,势在必行因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平等原则,确保规则公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把平等原则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大文件清理力度。对影响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要对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立、改、废,坚决破除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主体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以法律形式为各类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二是用足用活立法权。要畅通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的渠道,如凡是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征求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凡是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规定提交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二、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市场活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一是要坚持激励创新。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其中“开放”为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特别对我市当前一些新兴产业要采取包容的态度,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为其留足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和活力。二是要做到宽严相济。要把握好执法界限,行政司法机关要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执法司法理念,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等界限,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防止把一般违法违规当作犯罪来处理。同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履行涉企资金账户冻结等审核审批程序,严禁超期限、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合法财产,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三是要合理保护企业。进一步破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广泛运用各类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为在常企业和广大市民提供举报投诉、办事咨询、信息查询等网络问政及政务服务,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依法予以纠正。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功能,帮助和支持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三、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司法保障。着力于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经济金融风险预警防范、经济犯罪专项整治、涉企案件专案专办等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查处“市霸”“行霸”“路霸”“货霸”,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地下出警队”,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妨害非公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辟涉企纠纷立案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

四、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涉企服务。要用执法司法权力的“减法”“除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乘法”,增强人性化服务。一是要创新服务机制。利用“互联网+”、手机APP、服务公众号等媒介,对企业在专家人才引进、员工办证落户、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推出“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特殊优惠政策。同时,加快建设经济犯罪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及时向企业推送各类经济犯罪预警信息,帮助查找经营管理中的漏洞隐患和薄弱环节,指导企业加强防范、抵御风险。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把脉问诊”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二是创新评估机制。今年8月15日,重庆市出台《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2019)》,在全国首例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护专门设置评价体系,引入量化指标,这是极具创新意义的模式,我市应当充分学习借鉴,并根据市情探索建立具有常德特色的评估机制,真正让我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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