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王运先委员代表市政协汉寿县活动组发言
目前我市不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质量不高、基础不扎实的问题,也暴露出运行管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供水保障能力不高。一是水源保障率低,水源铁、锰等指标超标严重。二是水量保障率低。比城市供水标准不低于150升/每人每天标准明显偏低。三是水质保障率低。全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水厂,水质合格率明显低于地表水厂。
2.供水长效机制不健全。一是水费价格不合理。二是电费成本难承受,电费占水厂运行成本比重高。三是工程保护很吃力。农村供水点多、线长、面广,工程保护难度非常大。四是水质自检难达标。
3.供水管理能力不匹配。一是政府行业监管能力不足。二是供水从业人员不够,整体素质不高。
4.提质改造资金严重不足。由于上级投资政策调整,巩固提升资金难以筹措,工程建设举步维艰。
为此建议:
1.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一是督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章立制。二是强化供水厂规范化制水、供水职责。三是督促各区县(市)制订突发事件供水应急预案,及时化解重大水污染事故。
2.探索建立水价补偿机制。一是农村饮水工程用电参照0.484元/度的农排电价。二是对于普遍存在的运营水厂亏损问题,建议出台水价补偿机制。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水价调价机制。四是提高维修养护和水质检测费标准。
3.启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一是消除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盲区。二是加快提质升级。改造规模小、标准低的供水厂。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对水压、水质进行实时监控。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建议对各区县(市)设立市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基金,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改造实行以奖代投。引导银行资金、民间资本投入农村供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