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德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12-28 信息来源:政协常德市委员会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7年12月28日政协常德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德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市政协主席李爱国同志代表政协常德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