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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6:45:09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发布时间:2015-01-30 信息来源:常德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014年工作回顾

  

   去年,全市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新常德新创业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年初向人大代表作出的“结案率一年比一年高,服判率一年比一年高,执结率一年比一年高”承诺,依法履行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5158件,结案率92.12%,上升2.06%;其中市中院审结5929件,结案率98.19%,上升1.38%,结案数排名全省第二,结案率排名全省第一。服判息诉率91.42%,上升1.45%;其中市中院服判息诉率91.58%,上升5.42%。执结各类案件4174件,执结率81.54%,上升0.45%;其中市中院执结188件,执结率92.38%,上升2.23%

  

   全市法院共有12个集体、1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被最高院评为涉党政机关清积、司法宣传、网络宣传工作三项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排名全省第四,信息、宣传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在省综治委组织的民调测评中,连续七年保持全省先进,排名全市政法系统第一;市中院被市文明委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津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津市、临澧、汉寿、安乡法院被推荐为全省先进法院。

  

   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是审理案件。2005年,最高院提出民商事审判工作“案结事了”的目标。此后,中央政法委、最高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又对此多次提出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界定二审的职能为“案结事了”。这表明,案结事了已从民商事领域涵盖到整个审判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就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与执结案件,并解决好事实法律争议。抓案结事了就是抓司法公正。据此,市中院党组适时明确了“以办案为中心,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的工作定位。去年,全市法院狠抓案结事了,全力维护司法公正,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依法办案,在维护司法公正上取得了新进步

  

   全市法院全面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案件质量。

  

   抓民商事审判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756件,其中市中院审结1473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工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企业破产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房地产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类型案件。审结涉民生类纠纷案件11329件,涉园区攻坚类纠纷案件1226件,涉城市提质类纠纷案件589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0件。市中院积极办理丰康生物、崎丰生物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初见成效。市中院、澧县、鼎城、武陵等法院办理农村信用社改制、不良贷款清收案件1035件,共收回贷款1.45亿元。鼎城、津市、汉寿等法院审结约定管辖的中联重科各类案件712件,帮助收回、盘活资金、资产2.9亿元。鼎城法院受理的中联重科与上海某机械租赁公司及谢某等二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法院调解下,仅用20天时间促成被告履行了185万元货款的义务,并再次购买了240余万元的塔机设备。安乡、石门、澧县、临澧、桃源等法院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社会效果明显。

  

   抓刑事审判推进平安常德建设。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21件,判处罪犯3350人。其中市中院审结221件,判处罪犯318人,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36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752件。全市法院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涉黑、“两抢一盗”、毒品等犯罪1722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传销犯罪15件;审结贪污贿赂和职务犯罪69件。先后审结贩卖、运输毒品2989.73克的陈权坤等3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皮刚等11人射杀销售“毒狗肉”案,涉案金额2.78亿元的林黄耀等16人特大网络传销案。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依法为35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与规定,依法宣告3人无罪。对132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抓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81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4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件。其中市中院审结诉讼案件137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发出58份司法建议,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审结、执行征地拆迁类案件121件。市中院、武陵、鼎城、桃源等法院在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柳叶大道延伸线、桃花源机场扩建、石长铁路复线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参与行政机关协调处理房屋征拆608起。全市法院办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188件,执行金额584.51万元。

  

   抓执行工作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市中院对托斯卡纳酒店、凯特国际系列案的执行,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入了执行前的评估、鉴定阶段。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执结积案889件,其中桃源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下,执结历年旧存积案373件。开展涉党政机关、金融、民生等专项执行活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对“老赖”保持高压态势,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等685人次,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30人次,兑现执行金额5675.42万元。临澧、汉寿、石门等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执行489人次。7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后,支持、保障力度加大,市中院完成了执行指挥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通过该平台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等信息47269次,查控金额6800余万元,执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8-12月,全市法院执结率上升了7.6个百分点。

  

   抓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依法防错纠错。严格审判管理。充分运用数字法院系统,加强审限预警、文书纠错、质量评查、考核奖惩,实行责任捆绑,问责到人。强化审级监督。市中院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506件,其中改判215件,发回重审99件。立案再审67件,审结66件,其中改判13件,发回重审6件。

  

   抓涉诉处理妥善化解各类矛盾。“防新访”。严格推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全市法院共减、免、缓诉讼费用428.52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实行诉前告知、诉中调解、诉后释明,加大了调解、协调、和解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年内涉法涉诉案件同比下降25.45%。“化老访”。全市法院70件赴省进京涉诉上访重点案件化解65件,化解率排名全市政法系统第一。“息缠访”。加强与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联动化解,推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全年进京上访人数同比下降20.55%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增强司法能力上取得了新进步

  

   全市法院始终围绕政治业务素质的增强和良好道德品行的养成,严管队伍,提升案结事了的司法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服务工作中心,在强化司法保障上取得了新进步

  

   全市法院围绕实现案结事了、维护司法公正,创新措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目标管理导向。全面推行“三定三挂钩”制度,将案结事了的指标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好坏作为主要依据,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实行人员优化配置。充实审判执行力量,全市法院处在办案一线人员占总数71.5%。新招录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39名。市中院招录了17名合同制书记员。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由328人增加到653人,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上升25.68%

  

   注重经费向办案倾斜。加强预算,调整科目,集中用途,削减“三公”经费,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全市法院80%的经费用在了审判执行工作和推进案结事了上。

  

   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加强“两庭”建设,澧县法院审判法庭即将投入使用,石门法院审判法庭主体工程已竣工,安乡、汉寿、临澧法院审判法庭正在建设当中。在武陵、德山、津市监狱建设了3个专业审判法庭。加强信息化建设,新建成数字化法庭12个,加大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访中心、裁判文书纠错系统等建设力度,为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科技支撑。

  

   四、主动接受监督,在提升司法公信上取得了新进步

  

   全市法院在接受监督中,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参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转、交、督办案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突出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抓好案结事了,维护司法公正。民商事审判适应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抓好涉及企业破产改制和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房地产调控等案件的审理,平等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刑事审判依法惩处涉黑、涉恶、涉“黄赌毒”、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惩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制售假农资等犯罪。依法惩处侵犯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健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服务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行政审判重点抓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实行地域管辖、指定管辖、提级管辖、集中管辖,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对拒不执行行政裁判的行政机关,实行媒体公告制度,破解“民告官”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严格流程管理,实行执行裁判权和实施权分离。综合运用强制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措施,形成强大威慑。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加强信息查询,运用科技手段解决人难找、财难查的问题。深入开展涉特殊主体、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执行款物的管理,依法及时发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全市法院要加强审判、执行积案的清理,彻底摸清历年积案底数,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清积力度,力争全年化解30%以上的积案。

  

   二、突出增强队伍综合素养。

  

   三、突出推进审判机制改革。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常德实际,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以人民法庭为突破口,在津市、石门、临澧、鼎城四个法院各确立一个人民法庭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主审法官遴选机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监督制约管理机制和职业保障机制,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上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落实证人出庭作证与保护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全部刑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当事人争议较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推进案件质效管理机制改革。继续推行“三定三挂钩”制度,只考核案结事了的相关指标,对其他指标只通报不排名。实行网上审限预警,提高办案效率。采取院长约谈、发送督办函、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强内部实时监管,提高办案质量。对枉法裁判、违法办案人员终身取消办案资格,依法依纪查处到位;对确因业务能力不足出现错案的人员,一律先停止办案资格,继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再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案件说情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和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公正司法。推进监督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职能,加强对队伍的监督,重点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加强对审判的监督,对判决宣告无罪,二审、再审改判,职务犯罪判处免刑、缓刑,单处罚金等,依法监管。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指导、沟通、协调、监督机制,决不允许因监督指导不力导致执行不到位。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在法律框架里解决好涉法涉诉问题。严格分类治理,对有问题的案件坚决依法纠错到位,对当事人有疑惑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到位,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司法救助到位。特别是要强化法律威慑,对违法上访缠访的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加大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动化解力度,推进远程视频接访,力争全年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率达80%以上。建立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以律师为主体的第三方参与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努力减少无理访。

  

   四、突出优化司法为民服务

  

   加强司法人文关怀,不断加大司法便民、利民、为民工作力度。加强全程服务。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社会弱势群体,依法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建立完善巡回审判、速裁法庭等工作机制,加大诉讼调解以及对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力度,促进定分止争。

  

   五、突出夯实基础建设保障。

  

   六、突出全员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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