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剑鹏委员代表农工常德市委建言:完善农村救助体系 实现精准分类救助
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但在基层实施过程中,还是遭遇了或多或少的困难:一是农村低保对象界定难,二是专项救助覆盖率偏低,三是农村“五保”保障欠周全。
建议:
一要“精准扶助”,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体数据库。以乡镇为主要平台设立社会救助管理网络,建立特困群体数据库,逐步提高农村低保的保障线,以家庭为单位实行重点保障,实现精准扶贫、良性扶贫、长效扶贫。
二要“合理救助”,扩大专项救助政策的覆盖面。在建立各项专项救助制度时应当考虑逐步向农村低保边缘群体扩展,逐步形成斜坡式的救助体系,改变目前所有救助帮困政策高度聚焦低保群体的“悬崖效应”。
三要“全面救助”,确保农村“五保”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建议各级政府缩减五保户危房改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敬老院工作经费,支持帮助发展院办经济,提高敬老院的供养服务水平。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设立专门的五保户护理基金,解决五保户生活不能自理或生病住院时急需的护理费用,进一步规范五保户丧葬管理,免收火化费用,集中安置在各地的公益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