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荣委员代表市政协法群民宗委建言:我市民间投资乱像及监管建议
民间投资公司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由于管理不规范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近年,全国各种投资中介机构跑路潮此起彼伏,常德也不例外。少数民间投资公司丧失了公司基本准则和市场作用,给社会带来较大的负能量,隐患大,应该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公司现状及存在问题:一是经营、监管不力;二是股东及法人立意不良;三是老百姓金融知识缺乏;四是被迫卷入民间借贷陷阱的中小企业难生存。
建议:
1、多方联动、从严监管。民间投资公司应依法管理,媒体定期发布监控信息,建立信用平台,让违规违法经营者无处容身。
2、加强公司税务检查力度,改进税收工作考核方式。部分民间投资公司由于资金在体外循环,偷逃了税款。建议加大对部分民间投资公司的税收检查力度,对税收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徇私枉法问题进行查处。
3、对已经发生的案件尽快审结并公开宣传,提高老百姓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4、扶优除劣、规范管理。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将民间投资公司经营行为纳入日常管理,特别注重对客户资金流,对公司股东、法人、高管、财务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等情况重点审查,发现问题要倒追责任;税务部门要逐月核对收入发生情况,注重审查其收入合法、合理性。经侦部门接到举报,要一查到底,通报情况。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要提供技术支持,工商联要收集中小微企业被高利贷公司摧垮的典型交经侦部门立案,银监局要从严查处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进行高利转贷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