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凌星委员代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发言:
关于加快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几点建议:
1、建设服务平台。可探索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健全土地流转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开展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合同签订、价格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这就需要建立一支直接面向家庭农场的服务人员队伍,可推行石门、澧县模式。
2、加大政策扶持。要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落实经营用地等优惠政策,建设用地在合规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安排。金融部门要制定专项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措施,着力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特别是加大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可设立家庭农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每年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各类示范农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适当贷款贴息。
3、注重科学引导。坚持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市场主导、家庭自营,适度规模、生态安全,农地农有、农地农用的基本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必须坚持以家庭承包户为基础,根据地域、产业差异适度规模经营,平原地区农田以100亩左右为宜。积极引导支持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
4、加强人才培养。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每年组织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者到高等农业院校接受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培训,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5、实施有效监管。政府应制定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定期组织评定表彰,努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