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德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01-17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4年1月16日政协常德市第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德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李爱国主席代表政协常德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