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机制 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临澧县出台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意见
完善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机制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临澧县出台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意见
日前,中共临澧县委印发出台《关于促进人民政协履职成果转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下的人民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了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工作程序,包括产生与提交、批示与批转、承办与落实、督促与检查、回复与答复、评价与表彰等六个步骤,着力完善“县政协呈送、县委县政府交办督办、相关部门办理反馈”的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机制,有效解决成果转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及时向政协组织通报党政工作情况等机制,保证政协委员每年参加政协履职活动时间不少于15天,积极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供稿:临澧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