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的管护问题亟需重视
市政协汉寿县活动组反映:2005年以来,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速推进,特别是2014年和2015年,全市把清零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85亿元,相继建成饮水安全工程766处,一举解决了全市剩余的287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顺利实现了“十二五”期间全市100%的乡镇、98%的行政村接通自来水的奋斗目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2.8%,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了100%。然而,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工程建成后运行管理还存在许多突出的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供水能力不足。特别是2005年中央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后,初期建成的部分水厂存在人口计划少、投资标准低、建设经验缺等问题,加上近年来水情的变化,这些水厂普遍出现了水源保证率低、供水能力不足的情况。如安乡县受三峡工程影响,地下水位下降幅度较大,一部分集中供水工程已经无水可取。
二是水质保障率低。初期建设的部分水厂无水处理设施,无消毒设备;部分水厂水处理工艺简陋,无法达到饮水安全的要求。2014年全市农村水厂平均水质达标率仅为51%,即使通过2015年高投入、强力度的专项整治,平均水质达标率也只达到67%,远远不能保障群众安全饮水、健康饮水的需要。
三是运行成本较高。水厂运行的主要成本是电费,目前执行的标准是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为0.588元。从实际运营情况来看,电费成本较高、水厂利润过低。如汉寿县蒋家嘴镇伍家冲水厂,每年水费收入14.3万元左右,除出每年3名管理人员工资7.2万、电费成本5万元、维修费支出1万元,水厂年利润只有1.3万元。
四是管理力量薄弱。尽管目前全市所辖各县级水利(水务)局均设立了专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但受编制制约,工作人员一般只有2到3人,根本无法满足面广、线长、量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农村水厂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水质检测、水源保护等工作缺乏政策层面支持。以汉寿县为例,管理站核定编制为3人,负责管理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达到73.5万。仅靠现有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力量,要管好所有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难度可想而知。同时,水质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目前全市仅有43人,且基本集中在县级检测中心或大型水厂,农村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验人员非常缺乏。
为此建议:
一是尽快启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一方面,要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对初期建设的规模小、标准低的小水厂进行升级改造,适当新建较大规模的水厂,扩建现有水源条件好的水厂,兼并联网小型水厂,确保水量充足。另一方面,要提升水质保障能力。针对部分老化落后的农村水厂,新建水处理设施,完善加药、消毒、检测等水处理设备,加快输配水管网改造,确保水质合格。
二是增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保障。一是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水质监测机构,升格管理机构,充实人员,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二是免除行政性收费。对农村饮水安全这项民生工程,建议免除水资源费等行政性收费,为水厂经营创造一定的利润空间。三是降低电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排机埠一样是公益性事业,应允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电费与农排电费同价。
三是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一是建议加快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安全法规及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饮水安全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水源安全、制水安全、供水安全、设备管网安全等方面有法可依。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事业的扶持力度,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用地、税收、执行农业排灌电价、困难群众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优化、具体化、制度化,保障农村水厂正常运行。
联系人:刘启明 13973619766
领导批示意见
龚德汉:世满,农村安全饮水是重大民生工程,“建”、“管”具体怎么办,请安排专班拿意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