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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5期:建议在市城区小学校园内设立学生续教活动场所

发布时间:2018-11-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协委员、市直机关工委委员曹健华反映:在我市的许多小学,学生放学时间为15:30,而大部分家长下班时间为17:30,形成两小时左右的接送空白点,从而引发一系列问题:

1.父母上班时间接孩子放学,违反上班纪律,就是接到孩子以后也没地方安排,带到单位更不允许。

2.让孩子自行回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上班的家长“一心挂两头”,影响工作效率。

3.让孩子参加社会上举办的托管班,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部分家庭承受不起,无形中也助长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不良风气。
   
在市城区小学校园设立学生续教、活动场所,可以解除小学阶段学生家长的担忧,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心工作的良好环境。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
在市城区小学校园内设立学生放学后的续教、活动场所。对三年级以下学生,每个学校安排教室,组织教有余力的教师、或者返聘身体较好的退休教师担任续教教员;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由学校音乐、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活动。这些教师可以执行灵活的弹性作息时间,在留校孩子被家长接走以后下班。
    2.
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统一规范的续教管理细则,没有长辈及时接送的小学生家长,根据自愿原则与学校续教机构签订孩子续教协议,孩子放学后不出校门,直接到续教教室接受教育,可以做作业、玩游戏、学技能;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商有关部门批准适当开展有偿服务,收取一定的续教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收支情况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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