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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99期:小区违法乱搭乱建之风不可助长

发布时间:2018-12-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九三学社常德市委秘书长肖超银反映: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但与此同时,小区乱搭乱建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居住环境的安全,已成为困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对此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

据笔者实地走访了解,目前我市城区小区乱搭乱建现象虽有所治理,但情况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底楼搭棚或顶楼搭建阳光玻璃房,这种情况在维一柳岸、天鹅湾、龙吟水榭等小区较为普遍。部分别墅业主还私自挖酒窖或地下储物室,一些售楼商在出售时甚至以此为卖点进行宣传,因其对周边影响不大,小区物业对此也听之任之,无异于纵容了乱搭乱建行为。二是霸占公用面积和绿化带,擅自破窗改门,用于买卖经营,破坏了楼房的整体结构。截至今年8月,穿紫河街道金色晓岛小区内拆除的违章建筑就达21处,大部分都是业主私自破窗改门。

从监管主体而言,居民社区监管存在盲区,缺少有效制约手段。有些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居民小区违建管理不到位,不能在第一时间制止处理,加之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靠说服教育,效果不明显。

从违法主体而言,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市民的城市意识淡薄。小区禁止乱搭乱建的宣传工作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没有控违前,搭建了很多,有些市民认为可以跟风搭建。而有些群众为了实现盈利或者能增大居住面积等,不惜以身试法,抱着先建起来再说的心态,开了坏头。

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乱搭乱建属违法行为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多角度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知晓违法违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

二是多方管控,加大整治力度。街道、小区可以联合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辖区内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进行统计,并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城市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要经常开展巡查和整治,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遏制乱搭乱建行为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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